關於評選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的通知
各單位: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撥付2019年學生資助補助(高等教育)經費的通知》(新教函〔2019〕474號)文件精神,學校決定評選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全日制在校本科學生。
二、評選名額
共評選45名學生,名額分配見《新疆大學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見附件1)。
三、評選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積极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在校園文化、學風、校風建設中能夠起到示範作用;
(四)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特別優異,學習成績名列專業年級前茅,體測成績優秀,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四、評選程序
(一)學生申請與推薦。學生可根據國家獎學金申請的基本條件進行申請,經所在班級民主推薦後,以班級為單位交學院年級(專業)評議小組,學院年級(專業)評議小組評議通過後交學院評定小組。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須附500字以內的申請書(以第一人稱撰寫);填寫《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2)。《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要嚴格按照《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表說明(見附件3)填寫。
(二)學院評定小組審核與公示。各學院成立由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擔任組長,學工辦主任、輔導員為成員的學院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各年級(專業)成立由輔導員任組長,班主任、學生代表為成員的年級(專業)評議小組。學生成員應具有代表性,不少於本年級或專業總人數的10%。評議小組成立後成員名單應在學院內公示。
學院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評議並擇優推薦,由學院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擬推薦人選名單後,將擬推薦人選名單在學院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無異議後,將學生申請材料和學院評定情況報告一併報送至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學校審核確定。黨委學生工作部對報送材料進行逐項審核後,報校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在全校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後,由校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確定,報送自治區教育廳。
五、報送材料要求
(一)報送材料包括《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正反面打印)、申請書(限500字)、成績單、《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附件4)、評定報告、獲獎證書複印件、先進事跡材料(含個人簡介、個人事跡和師長點評三部分)等,除獲獎證書複印件外,其他材料須提交電子版,以學院為單位由學院負責老師統一彙總後報送。
(二)材料內容要求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報送統計報表要求excel格式。
(三)請各學院於2019年10月16日前將國家獎學金材料一式三份送交黨委學生工作部資助管理中心。
未盡事宜,請於黨委學生工作部資助管理中心聯繫,聯繫人:劉晶晶;聯繫電話:8585095。
附件:
1.《新疆大學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2.《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3.《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表說明
4.《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初審名單表》
黨委學生工作部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
新疆大學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不包含2019級新生及2018級預科生)
序號 |
學 院 |
評選人數 |
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1 |
2 |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
2 |
3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3 |
4 |
法學院 |
1 |
5 |
人文(中語)學院 |
3 |
6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1 |
7 |
外國語學院 |
1 |
8 |
數學與系統科學學院 |
2 |
9 |
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1 |
10 |
化學化工學院 |
4 |
11 |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2 |
12 |
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 |
2 |
13 |
地礦與礦業工程學院 |
2 |
14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4 |
15 |
2 |
3 |
16 |
電氣工程學院 |
3 |
17 |
建築工程學院 |
3 |
18 |
紡織與服裝學院 |
2 |
19 |
旅游學院 |
1 |
20 |
軟件學院 |
3 |
21 |
國際文化交流學院 |
1 |
總 計 |
45 |
附件2
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基本情況 |
姓名 |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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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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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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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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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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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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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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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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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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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情況 |
成績排名: / (名次/總人數) |
實行綜合考評排名:是□;否□ |
必修課 門,其中及格以上 門 |
如是,排名: / (名次/總人數) |
主要獲獎情況 |
日期 |
獎項名稱 |
頒獎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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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理由(200字) |
申請人簽名(手簽):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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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院系: 學號:
推薦意見 (100字) |
推薦人(輔導員或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見 |
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名: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學 校 意 見 |
經評審,併在校內公示 個工作日,無異議,現報請批准該同學獲得國家獎學金。 (學校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18—2019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說明
各高校從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載或複印《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組織人員認真填寫。
1. 表格為一頁,正反兩面,不得隨意增加頁數。表格填寫應當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塗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
2. 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必須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
3. 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範圍由各高校自行確定,學校、院系、年級、專業、班級排名均可,但必須註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
4. 表格中“申請理由”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字數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
6. 表格必須體現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推薦人和學校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7. 表格中“學校意見”欄必須加蓋學校公章。設立院(系)的學校必須加蓋院(系)公章,不設立院(系)的學校,必須在“院(系)意見”欄中說明。表格中凡需簽名之處,必須由相關人員親手簽寫。
8. 表格上報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複印件。學生成績單、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只需經過學校審查,不需隨表報送。上報材料經評審後不予退回,各高校根據需要自行準備存檔材料。